樱桃汽酒

我邀请你 成为我最后一次心跳

和朋友聊天朋友说我,你知道吗你其实写洋灵/灵洋比写卜岳写的好,因为你对岳明辉太偏心了。偏心到他太鲜活,偏心到让另外一个人被蛊惑被甘心变痴。

这男人挺奇怪的,长得可能不对所有人的胃口,不正统也不标准,嘴唇很薄,两只眼睛的双眼皮不对称。戴条金链子就能演社会大哥,刘海一放就是幼稚园小朋友。明明又黏糊又磨叽,该决断的事情狠得却像把尖刀。放不下知识分子的架子,但谁也拦不住知识分子刺青和发疯。

他其实是最难的,年纪越大越难,在正路上顺风顺水地走得越远越难。放到我自己身上做类比的话,大概这辈子永远不会有勇气去对抗和放弃自己曾为之奋斗的前二十年人生,而他当时做决定的时候已经远比我走得更多,更厉害。

究竟为什么喜欢他呢,可能是因为他太特别了,特别到不能和任何一个人拿来作比。他身上的成熟和轻狂带来的奇妙的对撞简直像宇宙大爆炸,真实而热烈,万物起源,众神归位。以往追星总是遥远的,蒙着山长水远八百层薄纱,可是岳明辉就能活生生地站在你面前,一露小虎牙问了一句,嘿,干嘛呢最近。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素昧平生,但我总觉得,我们都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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