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汽酒

我邀请你 成为我最后一次心跳

【卜岳】像少年啦飞驰01

模特凡✖️地铁歌手岳。和现背擦边,争取今年写完。


1.


如果一个宇航员在太空中用肉眼观察地球,他能看到大片的蓝色的是海洋湖泊,绿色的是森林草原,黄色的是高山平原,万里长城化成一根头发丝,我们都是显微镜下的尘埃。


此时此刻他所不能望见的是世界某个角落人群的欢愉,战争的爆发,有人拿着钻戒向心爱的女孩求婚,有人在实验室研究钻石的硬度。有人在哭,有人在笑,有人正飞过万里高空,有人在死去的途中,中国北京朝阳门地铁站的通道里一粒尘埃对另一粒尘埃说,我喜欢你。


另一粒尘埃回答,“对不起。”


“对不起,”他说。


“再这样就过线了…卜凡。”





他们怎么会变成这样难以言喻的境地的?岳明辉在约朋友出来喝酒的路上忍不住地想。到底该怪谁?怪他太骄傲太矜贵太善于播撒光辉,还是卜凡太直率太莽撞太一腔热血。


他一口一个干了三杯龙舌兰的时候李振洋坐在他对面把干马提尼兑着柠檬汁喝一口皱一下眉头,表情几乎就是要和整个酒吧同归于尽。岳明辉能明显地看出大猫从睡梦中被生喊出来心情不大好,但也没办法,他和卜凡共同的朋友就这一个——如果不算李振洋那个高中生小表弟的话。


“洋洋,你别在这儿愁眉苦脸的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失恋了呢。”他把玩着腕子上的手串叹气,而对面的人猛的被这句话激起了脾气:“那他妈的你失恋了吗?我大半夜被你叫出来就为了听你讲我学弟有多喜欢你?你俩轮流喊我出来喝酒,怎么不赶紧化茧成蝶比翼双飞呢?”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把卜凡介绍给你。”李振洋泄愤般地把杯子往桌上一蹲,干马提尼从杯口四溅出来落在他价值连城(岳明辉是这样认为的)的高定外套上,袖口洇湿的一小片看得人心惊肉跳。岳明辉咽了咽口水还是开了口:“不是,洋洋,说过多少次了我和凡子第一次见面不是你介绍的……”


“朝阳门地铁站一眼万年情定三生是吧?”那人偏着头斜了他一眼,“你俩不领证都对不起琼瑶阿姨。”


他又开始露出那种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他很不爽的表情,困意和困意和困意都写在眼睛里。不是这样的,岳明辉想说,不是这样的。但终究还是拍了拍李振洋的肩膀结了帐,在酒吧门口送他上了出租车,自己在初冬开始变冷的风里走过天桥,口袋里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他掏出来发现屏幕上的名字果不其然是琼瑶剧男主角,犹豫了一下将手机翻过来,又揣进了大衣口袋。


岳明辉第一次见到卜凡就是在这个地铁站。




其实他俩的相遇就算不琼瑶也确实颇有戏剧性,那天北京的晚霞好得像是日本动漫里的合成特效,岳明辉舍不得抛弃这样的晚霞,一反常态地选择在地铁站口支起了话筒架子和音箱,第一首Troye Sivan的《Fools》还没唱完,就看到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孩子迈着两条大长腿从他面前匆匆经过,身高怎么看也得有一米九,风衣掀起的样子和马丁靴映在他唱歌时低垂下去的眼帘里,惹得他忍不住转着脑袋多看了两眼,恰巧赶上一个利索的寸头背影。嘿,这哥们儿,真他妈高啊,他在心里咂舌。


第二天天气不好,他在地铁站的地下通道里唱到第三首歌的时候那个男孩儿又出现了,换了一身衣服,还是一样从头到脚全黑,但却拎了一把印着小熊维尼的花雨伞——湿答答地往下滴水,一看就是应急在路边报亭随便买的。岳明辉被那人皱着眉头的冷峻脸庞和抱蜂蜜罐子的黄狗熊的反差对比搞得忍俊不禁,嘴上正唱着的歌词被口水呛了一下,“All I am is a man”就变成了“All I 哎哎哎哎哎咳”。本来围观的几个女孩儿都笑了起来,他不得不中断演唱笑着打手势暂停,就看到那边的男孩儿迷茫地回头向这边看,随后眼睛突然亮了起来。


“诶!你不就是那个!那个网上特火的那个!地铁歌手!”


他一边那个那个的一边火速冲过来攥住了岳明辉的手,用另一只手抓挠着自己短到不剩几毫米的寸头,突然一拍面前不知所措的歌手的肩:“岳岳!你是岳岳!”


岳明辉心想,啊,本来以为是匹狼,没想到是条哈士奇。


“我女朋友特喜欢你!能跟我拍张照片吗!”


他迷迷糊糊地就被拽到胳肢窝底下搂着拍了一张自拍,手机屏幕上哈士奇咧着嘴笑得极其灿烂,而他强迫着被比了个耶,一头金发在脑袋后面胡乱扎起来,看起来特别像朋克主人和自己家大狗的温馨日常。直到大狗跟他摆完手走出去老远岳明辉才想起来没问他名字,张嘴想喊他停下来,却又在声音冲出喉咙之前作罢了。


那时候岳明辉还不知道他叫卜凡,也不知道这个兼职做新晋秀导的大学生只是偶尔周末的一次加班才会经过这里;卜凡也不知道他在接下来一个星期时间里每天都去寻找的那个人本名叫岳明辉,只有周六周日不上班的时候才在地铁站里做兼职歌手。他们再见面是直到后来久远到卜凡都和女朋友分了手,岳明辉开始做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和朋友聊天时提到想要个嗓音好听的男rapper一起合首歌,李振洋一拍脑门就找来了自家怀揣一颗黑泡心的学弟,才在一顿惊愕与激动的拍桌子后了解了彼此的名字。


岳明辉得知他是山东的之后第一个反应是,啊,怪不得第一次见面就把我夹胳肢窝。


他想起这个情景的时候正坐在办公室里改一个PPT,屏幕上卜凡的未接来电还大咧咧地摆在那儿。昨晚喝下去的酒在这一刻才开始发挥作用,他从九点上班一直在电脑前坐到中午饭点也没能把超链接代码里的bug修复过来,脑子里像走马灯一样地放歌。月亮之上,青藏高原,认真的雪,狼爱上羊,哈士奇爱上我。我不是羊,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 羊还没数完,咚咚咚,哈士奇敲门。


卜凡迈着两条大长腿走进办公室,驾轻就熟地绕过几个工位在他旁边坐下开口。“干嘛呢你,在你们公司楼底下等了好久,这人都走光了。”


他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拽着岳明辉出门吃涮羊肉,在一片馥郁的热气里把麻酱搅着粉丝吃得吸溜吸溜,还时不时往哥哥的碗里夹一筷子肉。“吃啊,”他说,“好吃。我晚上还得上一个秀,得控制饮食,羊肉都是给你点的,不是就好这一口儿吗。”


岳明辉嚼了两口忍不住放下筷子企图说话,凡子,哥哥昨天是不是没跟你说清楚…却被那人突如其来的问话打断了。要不要再下点儿鸭血?他没等到回答就把一盘子血豆腐全都过到锅子里去,抬头把被热气弄得雾蒙蒙的眼镜摘下来放到卫衣上擦,一双大狗的眼镜黑亮亮地盯过来。哥哥你刚说什么?


这次轮到岳明辉坐回办公室后皱眉头。这又是玩儿的哪一出?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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